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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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1-18     点击数:    打印

    按照教务处通知,现在启动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日制本科生;

    2.每个项目团队不得超过5人;

    3.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毕业前必须结项,负责人毕业未结项的项目学校直接做撤项处理。

    4.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5.嘉兴学院和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不得联合组队申报。

     

    二、项目期限

    2019年05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资格与形式

    1.申报项目学生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且具备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请资助项目需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2.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能力。

    3.学生为主型:以3-5名学生为一个团队,聘请1名指导教师,组建项目组进行申报。项目组负责人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三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1。

    4.教师为主型:3-5名指导教师为一个指导团队进行申报,每个教师配备3—4个学生;教师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备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的经历。2019年每个教师团队共可申报4个项目,其中1个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3个校级SRT项目。团队项目应为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做前期准备,学校将于教师团队签订协议定向资助。

    各学院申报不超过2个教师团队,均为“推荐类”项目,不占用学生申报限额。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资助项目在申报书中必须明确预期高水平研究成果形式。

    2.每位学生限参与1个项目。指导教师要求有中级以上职称,本次限指导1个项目,每个项目建议1名指导教师;指导在研二项及以上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教师(仅含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3.项目经费申报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4.申请并获得资助项目的团队在项目结题时必须达到结项条件(详见附件2)中的两项,对以附件2中1、2、7项作为结项条件的申报项目优先推荐。

     

    五、专项项目的政策与结题条件

    1.专项竞赛培育项目在省项目办资助金额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倾斜资助。

    2.专项竞赛培育项目的结题条件(见附件7)。

     

    六、学院评审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推荐+备案”的方式进行,生化学院学生团队共有4个备案名额、2个推荐名额,教师团队共有2个推荐名额。评审方式暂定为答辩,具体事宜开学后另行通知。

     

    七、学校评审推荐程序

    1.备案项目:学校首先对各学院上报的备案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学校拟推荐项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其“备案”,其名额不予补充,直接纳入竞争性“推荐”名额。

    2.推荐项目: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将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八、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人需在2019年2月2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到175820267@qq.com;纸质材料交到1号楼513教务办王老师处,逾期不候。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或4或5)的电子稿和纸质版。纸质版需两份,一份普通、一份需匿名(即不能出现班级、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的名字)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不需要匿名).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文档。

    上述电子文档打一个文件包,名称为:学院+学生+项目

     

    2.答辩事项:本次评审方式暂定为答辩,教师团队项目也需参加评审答辩。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准备ppt,每人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开学后另行通知,答辩方式如有变动也会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会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办王老师反映83646048。

     

    附件:

    1.各学院备案、推荐限额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条件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创新类)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推广类)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孵化类)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7.专项竞赛培育项目的结题条件

     


    • 附件【附件1-7.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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